通知!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变!已执行!
转载自:苏州特价房时间:2023-07-17 16:59798人浏览
重磅!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公布!
今年最高限额为33000元
(去年最高是31600元)
原文内容如下——
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自2023年7月起开展全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。
一、调整范围
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(开户)的各缴存单位(不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,下同)及其在职职工,以及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。
二、调整内容
(一)缴存基数
1.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(工资总额)核定。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)执行。
2.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(工资总额)的3倍,
3.各单位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
4.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:
(1)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存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,也可以自行商定缴存基数。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缴存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(2)自由职业者月缴存额自行确定,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%,最高不超过6600元/月。
5.调整后的缴存基数
6.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。
(二)缴存比例
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%~12%。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,各缴存单位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。
三、调整时间
各缴存单位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个体工商户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,
特此通告。
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7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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